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近日,商丘市委下发《中共商丘市委关于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报》(商文〔2011〕16号),对法院工作充分肯定,通报表彰。
《通报》指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市委的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创造了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推广的新经验。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时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是全省3个获此殊荣的中级法院之一。全市法院21个集体、75名干警获国家级、省级荣誉,展示了人民法官的风采,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通报》强调,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法院系统干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立新功,市委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为商丘新跨越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报》强调,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各单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积极工作,务实重干,为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构筑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