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全院民事审判各庭室和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调解优先,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工作原则,又好又快地审结了一大批民事案件。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87件,其中判决609件,调解1078件。为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量,该院制定了六项措施,促进2011年度全院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定期召开民事审判专题工作会议。组织法官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认真研讨。针对婚约财产纠纷、侵犯人身健康权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等同类案件判决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统一司法尺度,实现当事人看得见的公平。3月22日,该院在新建的王坟法庭,召开了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分析了过去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二是积极改进审判作风。为解决过去由于工作作风拖拉,造成办案周期过长,隐性超审限案件较多的问题,该院开展了“隐性超审限案件”清理活动。对审限内未结的案件统一建立台账,分析原因,逐案制定审理计划,限期结案。同时强化合议庭职能,确保案件每个阶段及环节的衔接性,需要庭上予以说明或告知的事项,合议庭人员应当庭告知,以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正确理解。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狠抓案件质量不放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努力在狠抓质量、提高效率、讲究实效上下功夫。该院党组结合审判实践,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通过边学习、边实践、边认识、边教育,不断强化干警的质量效率效果意识。
四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围绕宣传法制,突出服务重点,采取巡回开庭、以案说法等方式,选择典型案件到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学校进行公开开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日”宣传活动。3月3日在北海路与神火大道交叉口,数十名法官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法律,解疑答难,教育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是强化审判管理。该院依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把审判工作纳入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轨道,监督、管理各项审判活动,提高审判质量,按照上级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的要求,对审判工作进行系统监管。
六是加强业务学习,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针对新出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更新知识储备,通过讲座、讨论等形式交流心得体会。加强民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案件归档前,由民事审委会委员和资深民事审判法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结案进行详细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提高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