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揭伪证 案中案真相大白 戳谎言 蒙冤人险陷牢狱

  发布时间:2011-03-30 11:04:25


        2011年3月24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伪证案件,随着被告人宋红彬的谎言证词被揭穿,2008年该院审理的另一起涉及到宋红彬证词的故意伤害案,终于真相大白。

        2008年,当事人王东东因宋红彬等人的证词,被依故意伤害罪逮捕并起诉到法院。在审理王东东一案时,该院法官严把审判质量关,使王东东故意伤害案不予受理,并退回公安、检察机关。时隔两年之后,随着宋红彬伪证案的告破,成功地避免了一起即将发生的冤案。

        一份错误的判决,轻则让当事人申诉不止,重则让当事人身陷囹圄,还可能引发信访案件,形成新的不安定因素,进而损害人民法院公平、公开、公正的形象。近年来,梁园区法院把“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做为提高案件的一个重要课题,深入进行研究探讨。借鉴企业“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效益”的经验,把加强审判管理,做为提高案件质量的突破口,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案件审前、审中、审后跟踪监督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访案件评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等28项制度,对立案前、审理中、结案后等各个阶段,实行全程监督,并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健全的质量监督体制,为有效避免错案、冤案的发生发挥了巨大作用。2008年4月,被告人王东东故意伤害一案摆在了法官的案头。卷宗显示,2007年9月7日凌晨2时,候银山在商丘市某路口被人用刀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此之前,候银山曾因谈对象之事与王东东打过架,候银山还召集不少人到位于商丘东侧的张阁镇,王东东对象所开的门市部,将王及对象两人打伤。这次候银山被人砍伤,当时则于天黑,本人没有看清是谁砍的。不明不白被砍伤,候某自然就把和自己有过节的人联系在一起,左思右想,认为可能是王东东砍的。为此,他找来拜把兄弟宋红彬等人做伪证,咬定是王东东用刀砍的候银山。公安、检察机关依据宋红彬等人的证言,将王东东逮捕并以故意伤害起诉至法院。

        立案审查时,承办法官戴彦欣通过多次查阅卷宗,发现案件存在疑点,证据难以形成完整的链条。随后,他又找来合议庭其他法官再次阅读卷宗,并认真听取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意见。几次碰头会后,戴法官更加坚信了自己的判断,并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归纳,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存在以下疑点:一是起诉书认定王东东伙同他人持刀伤害,伙同的他人是谁?二是卷宗反映候某被砍伤,但没有凶器等直接物证;三是卷宗反映王东东骑摩托车到行凶现场,用刀砍人后还在摩托车上擦刀,但没有提取摩托车上的血迹;四是王东东是怎么知道候某在某路口出现的,没有证据;五是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之间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针对上述情况,根据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承办法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提出来了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补充证据的意见。经过研究,最终对案件不予受理退回检察机关,并附了一份详细的退案意见。检察机关随后又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0年3月26日,被告人宋红彬因寻衅滋事被抓获,后交待了候银山让其作伪证,并致使王东东被逮捕的事实。案件真相大白后,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东东进行了国家赔偿。

        法官严把质量关和证据关,使这起险些酿成错案的案件得到纠正,让王东东洗清了冤屈。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