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 针对被执行人以在监狱服刑为由,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现象,虞城县法院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创新执行方法,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截止到三月份已成功化解了2起刑附民案件。
一、采取“承包折抵法”破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虞城县法院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以在监狱服刑无财产赔偿为由的情况,积极与被执行人的村委会联系,让其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承包的土地,通过转包被执行人承包的土地给申请执行人或同村的其他人,以转包费用给申请执行人的方法,抵偿其赔偿款,破解“执行难”。
二、采取“协助执行法”领取被执行人的承包土地直补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其承包的土地自己无法经营,而其土地直补款却一直在领取的现状,虞城县法院积极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政府或农村信用社联系,让有关部门协助执行土地直补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运用“协调法”给申请执行人申请农村低保,解决其生活困难。虞城县法院针对老、幼、病、残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其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其所在地政府部门协调联系,申请帮助给其解决农村低保,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以安抚受害人。
四、运用“救助法”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困难。虞城县法院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而申请执行人因受到伤害而生活陷入困境的现状,及时与党委、政府联系,争取赢得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困难,让其感到法律的温暖,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