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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以“严”字定位立案管辖

  发布时间:2011-04-11 09:40:37


        永城市人民法院实行大立案制度以来,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切实防止立案乱、乱立案,争案办和推案不办,特别是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发生,从五个方面对立案严加管辖。一是规范案件区域管辖。明确各业务庭办理案件的区域范围,严格按照辖区办案,跨辖区办案的给予通报批评,在年终绩效考评中扣分,造致矛盾、重大影响、不良后果、信访案件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二是规范案件性质管辖。借鉴医院专科治疗模式,本着专业案件,专业审判,简案快办,难案精力,提高审判效率的原则,对人民法庭和三个民事庭,在规范辖区的同时,对办案的性质管辖进行明确规范,防止办案的混乱。三是规范立案评估工作。立案前进行立案风险评估,把立案风险评估作为立案的必经程序,信访风险较大的案件,组织专门力量审理,对未经立案风险评估而出现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四是加强管辖异议案件的协调管理。对不属我院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说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不属我院管辖的,依法做好移送工作。五是按照规定做好再审立案工作。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再审案件,在畅通立案渠道的同时,严格把关,采用听证方式,将再审案件尽可能消化在再审立案以前,提高再审立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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