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省高院召开了全省三级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在传达贯彻“五除”专项活动的同时,部署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永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及从事审判业务的全体人员到会并认真组织贯彻学习。
通过学习,同志们对审判管理的职能定位和作用更加明确,工作目标更加清析。在前期扎实筹备、建立机构、建章立制、循序运作的基础上,以省院“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理顺关系,集中精力,抓好管理促审判。
一是理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审判工作是法院的工作重心,该院以服务的理念、服务的态度开展审判管理工作。他们把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促进司法公正出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是理顺管理与审判的关系。该院既明确管理服务于审判,又注重管理对审判的监督制约。通过对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规范每一个业务部门、每一个法官的司法活动和司法行为;通过实行流程管理,实现对案件每一个环节的有效监控,保证司法效率;通过案件评查、责任追究,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工作懈怠,保证案件质量;通过对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考核评价,督促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从而,形成审判与管理既协调配合又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三是理顺管案与管人的关系。审判管理首先是对案件的管理,归根到底是管理办理案件的人。管案和管人是审判管理工作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必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以管案促管人,以管人促管案。从加强案件管理入手,通过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评估、案件评查,促使法官增强质量意识、效率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改进司法作风。从加强对法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入手,增强法官参与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水平的意识,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四是理顺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一部分,是法院三大管理的中心。要使法院审判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必须处理好审判管理与整个法院管理的关系。在人事管理方面,该院以审判管理的需要为先导,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中心工作无偏差;在政务管理方面,该院紧紧围绕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增强服务和保障意识,完善保障机制和设施,确保审判管理工作健康运行,促进审判工作高效、优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