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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注重四个围绕”抓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8 15:08:52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以“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保审判”为工作目标,注重“四个围绕”,把党建工作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取得实效,从而实现法院整体工作的新跨越、新发展。

        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大局,抓好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正确的行动方向。法院要以抓好党建工作为切入点,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服务,有效作为,为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二是围绕队伍建设工作,抓好党建工作。为树立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形象,要围绕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建立科学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法官党员个人档案,全面动态掌握党员干部发展情况,并通过科学组合,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潜能,做到有为才位,人尽其才;不断完善《综合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做到惩罚分明,把营造家的氛围、贴近党员干部心灵作为队伍管理的内在追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谈心活动,强化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党员干部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健康体检,确保队伍良好的工作状态;努力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党员干部职级待遇等,使大家真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法院大家庭的温暖,推动审判工作的健康开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实施“跟案查明”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惩戒,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实施“诫免谈话”制度。对法院党员干部职务晋升或出现不廉洁行为的,分别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对出现有问题苗头的党员干部纳入重点管理范围,责令其停职培训,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落实最高人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实行挂牌上岗、上班签到、外出报批等制度,从业内业外各个环节、细节上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争先创优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型法官”活动和参加“调解能手”、“优秀办案能手”、“五好法官”等评选活动,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学先进,创先进,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三是围绕审判中心工作,抓好党建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司法作风纪律大检查大整顿”、“审判质量效率年”、“调解年”等多项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提升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开展“工作落实年”、“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为自己负责、为所在庭科室队负责、为法院形象负责,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打造团队精神。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做到“净心、净身、净行”,做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典范。积极开展向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四是围绕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不脱离法院的工作实际,要坚决克服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中来安排部署。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由院党组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竖起坚强的“标杆”,即院党组书记是党组的标杆,党组是全院的标杆。落实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包保责任制,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以院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工科、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组工作意图的实现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执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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