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法院为建立起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劳动者权益依法及时得到保护,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采取“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等方式,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平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并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提高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能力、用人单位的守法观念,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一年来,已先后16次到有关私营企业进行了法制宣传。
二是开辟劳动者维权的诉讼绿色通道。对于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伤害赔偿案件,实行“三优先”即审查立案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给付优先。同时对伤残较重的劳动者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立案,并由立案庭指定一名接待人员,实行全程导诉。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争取在15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审结;对于争议相对较大的也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争取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努力缩短审理周期。
三是指定专人审理该类案件。为减少因劳动侵权案件的上访、上诉等问题并保证该类案件的质量和社会效果,该院挑选了一名业务知识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资深法官,专门审理劳动合同案件,增强劳动合同案件审理的实效性。并从时间和办案经费、用车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
四是坚持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解。对于一般劳动争议,运用案情回顾、法律释明、情绪疏导等方法,努力化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针对工伤赔偿、追讨工资类案件,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实行全程调解法,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监督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劳动者的诉讼费可依据其申请进行实行减、缓或免交,对一些法律知识较欠缺的劳动者,在最大限度内给予法律帮助,享受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