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4月2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秦安祥、陕西省法制办复议应诉处处长陈洁一行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天华的陪同下,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考察法院和政府建立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并进行了座谈。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建华,行政庭全体人员及商丘市政府法制办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杜建华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商丘市的基本情况并简要的介绍了商丘法院近年来的行政审判工作。商丘中院行政庭庭长卢群英详细介绍了商丘市疑难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成立的背景;协调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协调委员会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等情况。陕西省高院秦安祥庭长一行还仔细询问了行政疑难案件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具体工作流程等问题。商丘中院行政庭和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一一作了回答。大家还就如何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陕西省高院秦安祥庭长在座谈时指出,商丘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有“五好”。一是理念好。强调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为社会和谐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二是司法环境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法院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参与行政案件的协调,为法院司法提供了大力支持。三是制度好。行政审判规章制度制定的比较完善,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四是精神风貌好。河南省高院和商丘中院的工作状态和干警的精神风貌好,敢想敢做,勇于创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想方设法把工作干好。五是效果好。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高,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