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五除”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4月26日下午4时至7时,民权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与民权县国土资源局部分工作人员一起旁听了本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涉嫌贪污犯罪案件,“零距离”对干警进行反腐警示教育。
民权县检察院指控:2010年元月份,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高某某作为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工作的领导和监理,在民权县尹店乡土地整理项目黄庄村桥涵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管理和监理的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手段,从黄庄村桥涵20万元工程款中,以建桥涵之名套取其中的13.636万元工程款。此后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高某某将套取的13.636万元工程款分掉。被告人王某某分得4万元,被告人高某某分得3.636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分得6万元。2010年5月26日三被告人因涉嫌贪污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被告人王某某捕前系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被告人刘某某捕前系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被告人高某某捕前系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监理工程师。
三被告人对检察院的指控均无异议,当庭认罪伏法,悔恨莫及,泣不成声,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参加旁听的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民权县法院干警在心灵上受到强烈震撼。大家纷纷表示,为了蝇头小利而被革职查办,他们的教训太深刻了,法院这次“零距离” 反腐警示教育太有必要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只有警钟长鸣,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上对得起党、下对得起民,才能公正廉洁执法,不至于成为人民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