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去年以来,永城市法院立足工作重心下移、干警力量下沉、经费保障下倾,着力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上台阶。
立足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法庭的业务指导。该院党组成员每人负责一个人民法庭,强化对人民法庭的领导管理;由民三庭负责对基层法庭审判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院机关立案庭、审管办分别对审(执)限进行跟踪管理和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对法庭干警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能力测试,法庭庭审质量评比和考试结果在全院通报,并作为法庭干警年终考核、评优及晋职、晋级的依据;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并在法庭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诉讼指导、巡回审判、司法公开、判后答疑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塑造人民法庭“窗口”形象。
立足干警力量下沉,夯实法庭人才基础。坚持“兵在基层练,才从法庭选”的工作方针,推行竞争上岗、定期轮岗等制度,院机关10位年轻同志按照轮岗工作安排分别下到7个法庭工作,5位法庭同志回院机关工作,5位优秀的年轻同志被安排到法庭负责,6位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本科生派到法庭锻炼。
立足经费保障下倾,加大法庭建设力度。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法庭建设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在法院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挤出部分资金投入到法庭建设上;进一步落实法庭待遇从优政策,7个法庭的庭长与副庭长优先落实了正副科级待遇,省法院下拨的新车优先配备给法庭使用。
“三个立足”新举措带出了人民法庭队伍管理、审判质量、物资装备工作新气象。2010年,该院7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1530件,参与镇、村两级维稳联动机构调处矛盾纠纷336件,进村入户巡回审判120场次,审、执结案件数占全院审、执结案件总数的56%,法庭上诉案件维持率由2009年的74%上升到2010年的97.5%,改判发回率由2009年的26%下降至2010年的2.5%。其中1个法庭实现无上诉案件,无涉法上访案件,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三无”工作目标。法庭建设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完成邙山、黄口、城镇、高庄、马桥5个法庭改、重建工程。近年来,该院先后有6个法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有5个法庭被市中院评为“先进单位”或记集体三等功,城镇法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