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年活动”中,抓两头带中间,扎实管理促审判。
“抓两头”就是从两头抓起,即“源头”抓录入,“结尾”抓结案。“源头”抓录入,就是把好案件信息录入关口。为切实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该院制定了案件信息录入管理规定,要求立案机构及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录入各项案件信息,准确填报结案信息。为了做好工作,加强责任落实,该院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录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本部门信息录入工作的督促检查;审管办专人负责对各业务部门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督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确保案件信息录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审判宏观管理提高客观真实依据,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
“结尾”抓结案,就是把好结案管理关口。该院对案件报结实行一体化管理,各业务庭报结案件均由院审管办审批,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同时,对报结案件实行归档前置,各业务庭申请报结案件前,承办人应当将卷宗按归档要求送档案室归档,经档案管理员检查符合归档要求接收卷宗之后方可报结案件。确保办结案件的归档率和归档卷宗质量。
“带中间”就是管好案件办理的中间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规范办案程序。该院分别制定了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时限进行细化,并要求严格按流程管理规定落实。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立案、分案、送达、开庭、文书制作、签发、结案归档各节点实行时限控制,确保每一节点实现提速,从而实现对案件办理中的节点管控,确保案件办理规范、高效。二是重点案件管理,即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中止、中断、延长、暂停计算审限的案件(简称“为四项案件”)进行重点管理。该院规定,“四项案件”由院审管办统一审批,并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四项案件”加强督促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由于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永城市人民法院四月份之前办结案件的归档率较前明显提高,归档卷宗质量明显提升,案件办理周期较前缩短近三分之一,收到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