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4月26日,虞城县法院审结一起因给两在逃犯通风报信而引起的窝藏案,被告人牛某犯窝藏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0年3月22日16时许,虞城县公安局三庄派出所民警在赴济源市抓捕涉嫌盗窃犯罪的佟某、乔某时,找到被告人牛某 ,询问佟某、 乔某的藏身地点,牛某 故意隐瞒,且在知道上述信息后,马上分别给佟某 乔某打电话让二人 逃跑,致使当时抓捕未获。后公安机关经过大量工作,最终将佟乔二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后果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