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4月29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赌博输钱而引发的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郝某利、高某锋、郝某燕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郝某利、高某锋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判处郝某燕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0年7月14日下午,被告人郝某利、郝某燕、高某锋与范某、李某、侯某、郝某某等人赌博输钱后,遂对当牌时用的牌九产生怀疑;后三人来到商丘对牌九进行检验,但没有检验出结果,于是郝某利出钱另买了一副牌九(该牌九用监控器可以照出点数),三人商议利用该牌九对范某、李某进行敲诈;后经中间人说和,郝某利原来的欠账不再归还,另由范某拿出15000元,三被告人每人得款5000元。案发后三被告人退回赃款1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郝某燕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均系初犯、偶犯,能够认罪,在犯罪后能够主动退还赃款,有具体的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本案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及社会 危害程度,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