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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落实“三民”举措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1-05-04 09:12:28


        为加强法院干警的司法作风建设,有力提升法院形象,永城市法院以“创人民满意法院﹑做人民满意法官”为目标,强化管理,争创一流,在“为民”、“便民”、“利民”上狠下功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司法便民,强力推行诉前调解,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利用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平台,即收、即审、即结、即执,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针对赡养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当事人行动不便以及农忙、生产经营旺季等的特殊情况的,深入田间地头、乡村社区、医院工厂,巡回办案,就近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是司法为民,推行诉前引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的方式,将当事人诉讼指南、举证需知、风险提示以及人民陪审制度制作成卡片,在立案窗口及巡回审判时及时讲解发放,使当事人懂得怎样打官司,怎样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案件宣判前先向当事人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国家政策,能调解结案的力争调解结案,不能调解结案的争取当事人的理解,最大限度的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案件宣判后,争取当事人是否上诉的意见,针对当事人有意见、不满意的部分,为当事人解答疑问,尽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永城市法院案件的上诉率及案访比都有明显下降,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司法利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要求做调解工作时要有“热心、诚心、耐心”,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探索出“五步调解法”、“和谐室调解法”、“四联调解法”等调解方法。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立足当事人双方利益,家庭和谐,子女身心健康,社会稳定等,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对于感情实在破裂的也要让他们和平分手,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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