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受侵害,依法严厉制裁危及公众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民权县人民法院全力为食品安全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法律堡垒。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二、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民事、行政案件,畅通消费者维权诉讼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审理、快速进入执行程序,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生产者、销售者受到严厉制裁,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 《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及《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将典型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例制成版面在主要街道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食品生产者、销售者责任意识。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工商、公安、质监、药监、畜牧等部门定期共同商讨监管措施、打击方案,及时进行信息沟通,构筑成工作合力,相互配合,制度完善的各部门联动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