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在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始终紧扣“五个切入点”,今年4月共审结各类案件226件,其中调解172件、,调解达76%,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落实以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切入点。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受案后认真分析具体案情,根据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诉请答辩,分析双方矛盾的根源,全面了解纠纷产生原因,从而找准双方争议焦点,进而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有的放矢地制定调解方案。
二、落实以当事人的心理特点为切入点。不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呈现的心理状态各不相同,承办法官注重根据当事人的言谈举止观察分析其心理活动、性格特点,通过认真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变化,帮助其解开心结,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三、落实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为切入点。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以法理喻人、以事理服人、以情理动人,努力做好过错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积极引导过错方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行为给对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和不利,从而促使其主动承担责任或放弃不适当的请求。
四、落实以当事人的亲朋关系为切入点。针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纠纷,积极邀请当事人亲朋好友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案件成因及当事人性格特点的优势,从情理上对当事人开展思想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以家庭团结、邻里和睦为重,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五、落实以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为切入点。在当事人对政策、法律法规产生错误认识,或者对事实认定不理解时,承办法官及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深入浅出的解释说明,帮助当事人解除疑惑,达到以理服人、以法服人的效果,促成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