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永城市法院执行人员在卧龙乡赵庄村人性化执结一起四年前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都很满意,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月7日,永城市法院“反规避执行”举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的举报电话,得知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外出打工返家,遂及时将该信息反馈到法院执行局,执行局派出执行干警前往永城市卧龙乡赵庄村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家中。此时,王某某正张灯结彩为儿子筹备婚礼。执行干警的到来,王某某觉得很没面子,全家人对执行干警都有很强的抵触情绪,他们认为法院这是和他们家过不去。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某家人,执行干警耐心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由于王某某这几年外出打工,逃避执行,已经给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也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现在全省都在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如果王某某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通过执行干警的析理释法,王某某及其家人认识到了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只是为筹备婚礼资金紧张,承诺婚礼一结束,就用收的的礼金赔偿王某。执行干警考虑到王某某的现实状况,于是建议他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协商,保证其在婚礼后立即履行法律义务。王某某听从了执行干警的意见,主动找到王某,对其表示道歉,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5月10日一大早,王某某就来到法院执行局交纳了全部赔偿款,并对法院的人性化执行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王某也对法院表示衷心感谢。一起历时四年多的执行难案顺利执结,在当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