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和自觉接受监督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的接受人大的监督,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一是建立通报制度。主动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和大要案审理情况;法院信息即编即报,及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以便他们能够及时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现。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监督制度。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及审判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的检查,为人大执法检查开展的调查或检查工作提供方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结果报人大及其常委会。
三是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人代会上的法院工作报告。在人大闭会期间,结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监督工作重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报告与汇报。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不折不扣地加以研究解决和落实。
四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和案件的庭审制度。为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能够系统地了解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更好地监督、支持和理解法院的工作,凡是法院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案件的庭审,都邀请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出席、指导或旁听,尽而确保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能全面掌握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及大要案审理情况,有利于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主动邀请参加案件评查制度。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为把好案件质量关,对人大督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媒体关注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涉及民生案件等重点案件,针对不同情况,主动邀请人大法工委、信访办和人大代表阅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