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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院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1-05-19 17:47:46


        法院法治文化是人民法院和法官关于法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体现为以法治为特征,具有鲜明的审判色彩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总和。法院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清廉,其中“一心为民”是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根本要求,“清正廉洁”是内在要求,构建目的在于通过法院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对法官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法院法治文化建设的要素

        文化是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总和,一般包括物质、行为和观念三个方面的内容。法院法治文化同样包含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

        (一)是法治物质文化,亦可称作法院环境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它能以实物的形态直接表现法院文化的特征,反映法院文化的内涵,包括办公环境、审判场所、司法装备和生活场所以及法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的服饰、徽章符号、法庭设置、组织机构、裁判文书等。作为法治文化的物质载体,其表达的意义或象征应能凸显审判机关的庄重、庄严与神圣,体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独立性和便民性。这不仅是维护法院形象的需要,也是捍卫法律尊严之必需。

        (二)是法治行为文化,是法官在进行管理活动及履行司法职能、从事司法活动中所体现的法治文化,包括审判、内部管理、社交、宣传教育行为以及职业语言习惯等。从庄严的程序活动和严格的程序仪式体现出来的行为文化,会给置身其境的法官和当事人带来强烈的灵魂震撼。其表现出来的文化修养、道德积淀、司法理念、法律涵养、审判经验、表达能力、驾驭能力、思辨能力、个人魅力等蕴含现代法治的理念,展示了公正与效率主题,弘扬了司法为民宗旨。

        (三)是法治精神文化,是法院在审判、管理等长期过程中所累积、形成的最为稳定、持久的精神层面,反映了法院群体共同的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决定法治文化的本质和方向,是法治文化的核心和源泉。主要包括法院文化主体(法官及其辅助人员)在审判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审判职业特征的思想意识、思维模式、工作方法、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理想信仰等内容。其中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树立“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官形象,争创让人们满意的法院为核心内容。

        二、法院法治文化的重要意义

        建设法治文化是司法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其核心是培养共同的价值观,要求法官队伍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

        (一)有利于法官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在法治文化对法官心理意识的不断影响和改造下,每名法官最终都将以法院倡导的价值观来作为自身行为衡量的准则,使法官在文化的深层次上自觉地结成一体,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树立。

        (二)有利于增强法官司法廉洁的自觉性,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法官只要身置于法治文化之中,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一方面以制度的“强制”约束力,让法官“不敢为”,另一方面,以精神文化的“柔性”约束,让法官“不愿为”。从而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使法治理念变成法官的内在觉悟和自觉行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法官审判业务综合素质,法治文化蕴含了法官群体的司法意识、司法理念、司法技能、知识修养、道德操守、精神追求、行为方式等一系列的职业涵养、职业气质及职业氛围。这种文化状况体现在每名法官身上,就是一种综合素质;体现在审判实践中,就是司法能力。

        (四)有利于增强法院的凝聚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法治文化如同一种强大的粘合剂,可以使成员分散的力量聚集起来, 融合成一种合力, 使个体追求的目标与群体追求的目标趋于一致,从而使全体成员对本职工作产生自豪感和使命感,对法院产生认同感和归宿感,树立起坚定的执法信念,在一个和谐的利益共同体中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巨大的协作效应, 保证法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设法院法治文化的途径

        (一)是加强法治物质文化建设。首先加大法院硬件设施的建设,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队伍建设为根本、物质装备为保障,如法院整体布局必须庄重、威严、简洁、宁静,给人以神圣感,从办公区、审判大楼、审判法庭到内部设施都要体现法院文化特色,突出法院风格。加大文化设施的经费投入,兴建图书馆、娱乐活动室、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加大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常规办公无纸化,庭审记录电脑化,案件管理流程化和档案管理电子化等,既可彰显法官的职业尊荣,也可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总之,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使之更加严格自律,爱岗敬业。

        (二)是加强法治行为文化建设。首先要加强司法礼仪,司法礼仪文化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化的外化、直观和感觉形象,不仅作用于法官自身,而且对于社会公众有着无以替代的感知、影响和接纳作用。要抓仪容仪表,抓基本礼节,抓文明用语。其次要严肃司法纪律,严格考勤纪律、保密纪律、形象纪律等,加大纪检监察督察力度。再次是加强庭审技能培训,贯彻庭审语言准确、凝练、严谨,严格遵守庭审纪律,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

        (三)是加强法治精神文化建设。抓好教育培训,采取警示教育、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法院群体进行理论教育和引导。抓好榜样示范,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人物,培养塑造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要抓好舆论灌输,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传递法院精神文化,从而对群体产生导向、熏陶、激励和制约作用。抓好实践锤炼,使法院精神文化牢牢扎根于实践,并得以不断充实、更新和发展,从而使法院精神文化有效转化为现实的精神动力。总之,提升法官法律思维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打造法官独特的人格魅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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