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宁陵县法院四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在保障司法、服务诉讼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创新审核方式,提升鉴定效率。建立司法鉴定案件即办工作机制,简化案件流程和审核方式,对委托鉴定前案件及时联系和审查,符合鉴定案件及时通知及委托,鉴定后及时送达鉴定结论,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委托鉴定效率。
二是提供便民措施,优化服务质量。坚持鉴前提供咨询,鉴后提供答疑,为不方便的被鉴定人或外地当事人及时联系鉴定事务所;对于庭审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鉴定的,随时启动委托鉴定程序;对于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及时联系专家出诊;对于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建议鉴定部门减免费用。
三是实行风险告知,促成案结事了。实现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制度,对鉴定事项不明或无法确定的委托鉴定案件,明确告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结果,指导当事人理智进行选择,减少诉讼成本,优化案件效果。
四是加强流程管理,促进公开透明。建立鉴定全程动态管理体系,对每个鉴定案件做到“四个公开”:鉴定程序公开、鉴定单位公开、鉴定证据公开和鉴定结果公开;对每个鉴定案件进行鉴定跟踪,与委托鉴定机构建立沟通协作机制,鉴定案件出现问题后,委托鉴定机构要负责释疑解答,以消除当事人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