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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多举措促人民法庭管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1-05-20 18:02:11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驻地分散,接触群众最广泛、联系群众最密切,法庭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仅制约着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而且也影响人民法官的社会形象。为此,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党组把加强法庭管理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八项措施,强化法庭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一是建立院领导分包联系制度。院长、副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每人分包定点联系一个法庭,每个月到法庭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4次,对法庭的审判工作、队伍管理、法庭建设负总责,年终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述职,接受评议,对年度绩效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法庭,分包领导党组会上检讨责任,法庭庭长诫免谈话。

        二是建立门卫值班及信访接待制度。建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来电、来信、来访群众认真做好登记,并耐心说服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行使诉权。

        三是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对法庭受案范围,收费标准,案件审理(执行)期限规定,人民法庭十项便民措施,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照片、姓名,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员及联系电话等六项内容在法庭醒目位置,统一制作标牌,公布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法院文化与廉政文化建设。将法律名言、警句和廉政警言,统一制作成100余幅条幅、斗方,装裱上墙,悬掛在法庭走廊、审判庭、调解室、会议室和法官办公室,时刻警示激励每位干警公正司法,清廉如水,一心为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五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巡回办案活动。对城镇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无保户等特殊弱势群体,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以及涉及赡养、抚养、继承的案件,到农村、田间地头、社区开庭,巡回办案,每月不少于5-7件,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党组的工作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涉诉信访、法庭值班等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制度,院长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分包领导每星期检查不少于3次。通过检查,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的政策、法院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七是提高调解率。从维护辖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出发,认真做好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人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邀请他们参与陪庭与调解,积极借鉴法律的力量、道德的力量、社会的力量和乡风民俗的力量,把调解工作做到每位当事人的心坎上,法庭年调解(撤诉)率达9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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