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其关注的案件为契机,每年把汇报工作、走访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向人大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制度,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研究,切实进行整改。并为省、市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增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院长江长涛和每位人大代表至少深入座谈一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年终总结和制定工作计划时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请人大代表对每一名法官从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文明办案、勤奋好学、高效为民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对人大代表评议的结果,记入法官实绩档案,并作为晋升、提拔和奖惩的依据。对于代表关注的案件,法院做到“三及时”,即依法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和及时执行,并由院领导亲自挂牌督办。
由于重视代表的联络工作,2008年度,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所作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宁陵县法院以96.21%位居全省第六位,商丘市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