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二十五岁的女青年金某,为贪图钱财,利用网络以谈恋爱为由骗婚。5月24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睢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份,被告人金某在网上以征婚为名,认识被害人蔡某后,以谈恋爱结婚为由,编造各种借口骗取蔡某某2.29万元。案发后,赃款未追回。后查明,被告人金某使用的身份证系2004年用虚假证明材料办理的户口。
睢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