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在办理涉农案件中,深入农村、农户及田间地头,全面了解掌握案件情况,结合农村经常发生的相邻关系、婚姻家庭、赡养等纠纷案件,制定五项措施,有效地化解了基层矛盾,确保了基层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针对农村当事人居住松散,难以寻找,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相对难以掌握,要求办案人员要深入农村案发地,调查取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二是针对居住农村当事人大多工作岗位和时间不固定,应选择中午、晚上、民间节日或假日可能回家的机会送达法律文书。
三是针对涉农案件的特点应调查、摸准农村当事人按季节收入不同时期的履行能力状况,全面调处矛盾纠纷,力争调解结案。
四是针对农村当事人法律意识浅薄,自觉履行能力差,应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案一策对症下药,促其自动履行。
五是切实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争取对审判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自觉为法院提供线索,取得共识,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的化解和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