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法院针对农村夏收夏种即将开镰时节,本着服务农业生产、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采取“三优”措施为夏收服务,切实便民、利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优先立案。该院对所有涉农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并及时移送至相应庭室的承办人。大力推行口头起诉、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方便农民起诉。
二是优先开庭。针对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的当事人,为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夏收夏种,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不影响农事为前提,本着“亲民、利民、护民、便民”措施,为方便当事人,安排适宜的开庭时间,使农民不因诉讼而影响农忙,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
三是优先执行。为确保该类案件及时执行,以解农民缺少资金的燃眉之急,不误农时,对涉农执行案件优先受理并统一登记造册,逐案进行分析,同时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准确查明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状况,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背景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可行性,减少了过激行为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农案件优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