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十分注重创新执行措施,拓宽执行渠道。充分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和发掘内部自身潜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整合多方力量,疏导清积阻力。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干部等来自各不同工作岗位,掌握社会信息量相对较大的有利条件,参与执行积案工作。因案制宜的让他们积极参与协调。在清理执行积案行动中,充分发挥他们了解特殊人群社情民意和易于当事人沟通、交流的优势,让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有效的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疑虑,减少执行对抗,促进案件稳妥执结,有助于执行结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日前,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20件执行积案全部顺利执结,其中以和解方式执结6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和解率达80%,该项措施已初见成效。
二是转变执行理念,坚持 “三不”政策。 该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坚持实施“三不”政策,即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和患病的父母在场,以免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加重老人的病情;不在重大节日、生日、婚丧嫁娶时强制执行,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反映;不让无关人员围观,以保护被执行人的隐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计宣传。实施执行积案“一站式”包案 ,专案有专人负责,一跟到底。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的清积包案人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不提拔,不评优,不重用;客观、准确进行清理积案数据统计工作,以此加强简报的编发、报送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增强信息资源共享,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清理积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积极赢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