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来,虞城县法院依此为契机,克服“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到位”的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执行方法,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多措并举确保“反规避执行活动”进展良好,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好评和赞誉。
一、实行悬赏执行,发动群众力量促执行。对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的或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由于其事先以做好躲藏或转移了财产的准备,其本人和其财产不易被发现的,建立悬赏执行机制,在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隐匿地张贴悬赏公告,在电视、报纸上发布悬赏公告。通过发动群众,查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多方协调,采取联动执行促发展。由于个别案件信息不畅通,导致一部分原本可以有效执行的案件得不到执行的情况,虞城县法院通过纵向寻求上级法院的支持,横向与公安、房管、车管、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凝聚各方力量,确保案件能得到及时执行。
三、灵活运用委托扣划方式,确保案件快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在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时,有时会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本地辖区。如果通过省高院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很可能导致财产转移。虞城县法院直接与当地法院联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得到协助执行的承诺后,迅速发出相应的法律文书,委托当地法院执行,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四、定期实行集中执行大会战,力克疑难案。虞城县法院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把近一段时期内遇到的疑难案件由综合科集中统计起来,做统筹安排,集中全局执行人员的力量一起,实行执行大会战,力克遇到的疑难案。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长期避而不见,白天基本找不到人的情况下,通过采取非常规的方式,早起或夜间出动,通过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