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法院针对当前“三夏”农忙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审判方式,采取三项措施及时有效化解涉农纠纷,倾力服务“三夏”生产,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和诉讼两不误,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办案节奏突出“快”。针对涉农案件具有时令性、紧迫性的特点,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灵活方式,为群众立案提供便利;通过拓宽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等措施,加快办案节奏,确保不误农时。截止目前,全院涉农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28天。
办案方式突出“调”。坚持“多调少判”原则,竭尽全力为群众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邀请村委会干部、乡镇领导以及人民陪审员对当事人做工作,调动一切有利于调解的积极因素促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使农民群众放下官司担子,安心农业生产。
便民措施突出“实”。加强对当事人的举证指导,使其在合理期限内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农忙时节不便出庭的当事人,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审理,就地判决,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及时落实减免诉讼费用,保障其合法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