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张清看到有精神病的弟弟被人挑逗,即说了一句助威、煽动的话而进了班房。4月17日,张青被夏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8年11月6日下午,夏邑县王集乡张庄村村民张清准备到地里干活,当走到村东头桥边时看到邻村的小青年黄某在挑逗自己有点精神病的弟弟张某,让其在地上打滚,遂上前辱骂黄某,并大声对弟弟张某说:二蛋(张某的小名)用棍打他个狗日的,张某即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棒对黄某一阵乱打,致其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张清以自己的言行让弟弟张某产生犯罪意图,致使张某去实施犯罪。张清属于教唆犯。张清在张某犯罪中起到了一定的怂恿作用,致使张某犯罪的发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