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法院为提升案件质量,创建“五严”机制。
一是严规范。制定了《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规定》和《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对法律文书的格式、制作技术、论理等进行全面规范。
二是严管理。制定了《案件审执流程管理规程》,从立案、排期、鉴定、送达、保全、审限管理、结案、统计、归档等实行全程监控,跟踪督办,形成有效制约机制。
三是严要求,制定了《法官办案行为规范》,严格要求法官恪守“十四个必须”、 “十八个应当”、“五个严禁”等,倡导“阳光办案”,重点解决法官办案随意性大,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等问题。
四是严评查。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坚持做到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阅卷评查与庭审抽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评查与讲评相结合,力求打造“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工程。
五是严追责。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明确了办案责任追责范围、责任区分、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一般疏忽性的问题,实行实名通报,对重大问题实行错案追究,决不迁就姑息。
实行“五严”机制后,案件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截至五月份,该院与去年同期相比,上诉率、发改率、涉诉信访、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