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糊涂法盲竞做糊涂事,小舅子打死了人,自己不但不促其去自首,反而出资帮其逃避政法机关的打击。
5月16日上午,睢县人民法院假日法庭由副院长李文彬担任审判长在睢县城郊乡北关村农民文化生活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姐夫出于狭隘亲情故意包庇小舅子案,当庭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陈海东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孙某某系被告人陈海东的妻弟。2008年8月9日22时许,孙某某(另案处理)和余某某在睢县孙聚寨一饭馆喝酒时,两人为合伙买的面包车挡风玻璃被弄烂应由谁赔偿而发生争执。孙某某驾车回家拿了一根一米多长的三角铁找到余某某,要求拼个你死我活。余某某不服,坐上孙某某的车一同到本村东地的柏油路上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孙某某用一米长的三角铁朝余某某头部多次打击,致某某死亡。当晚,孙某某驾驶五菱之光面包车逃至武汉,找到其姐孙玉荣(已被判刑)和被告人陈海东并告知其打人一事。被告人陈海东明知孙某某是涉案在逃人员,为使其逃避法律追究仍帮孙某某把面包车藏好,又将孙某某安排到湖北省潜江市一农贸市场做工,为其租赁了住房,并给其900元现金做生活费使用,直到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孙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东明知孙某某是为了逃避打击外逃的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藏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陈海东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实施窝藏帮助时,并不知道孙某某是杀人犯,完全是出于狭隘的亲情关系而触犯了法律,属于一般情节。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陈海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再次警示世人,遇到逃避打击的犯罪嫌疑人,不管是什么亲属关系,人情总是没有国法重,不能因为狭隘的亲情而做糊涂事。否则不但帮人不成,反害了自己蹲入牢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