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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四项措施筑平台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6-23 08:59:25


        一是坚持以调为主,突出调解优先。始终把案件调解、案外协调和执行和解贯穿于案前、案中、案后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理清平衡当事人各方利益的共同点,寻求多方共同接受的最佳方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推动辖区和谐稳定。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人文关怀。利用现有条件,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服务一流、亲民爱民的立案服务大厅,并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强化窗口服务功能,设立诉讼引导台、风险提示台、诉讼询问台和服务保障台,切实满足诉讼当事人的需求,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定期不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和矛盾排查工作,总结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调处纠纷的能力与本领。

        四是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坚持“发扬传统、执法为民”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干警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推动梁园区的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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