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逻岗镇一名男子因怀疑别人纠缠自己的妻子,就在盛怒之下持刀将他人刺伤致死。6月23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审结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徐某因故意杀死同村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系同村、同族村民,素有积怨。2010年3月9日23时左右,徐某喝酒后回到家里,发现被害人从他堂屋出来,因听妻子说过,被害人趁他在外打工的时候来纠缠过她,心里遂上了火,就问被害人:“半夜了,你来俺家干啥?”,两人产生口角遂发生厮打,被告人徐某用匕首、棍棒将被害人打伤,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棍棒类工具严重打击及锐器刺击致严重创伤性及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的家人赔偿给被害人的家人丧葬费人民币30000元。最终法院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