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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五个注重”妥善处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

  发布时间:2011-06-29 09:44:42


        睢县法院针对老年人权益纠纷双方多有亲属关系今后还要在共同的环境中生活,以及一些老年当事人到庭不方便等特点,坚持“五个注重”,妥善处理该类纠纷,去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107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并自动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运用法、情、理交融调解法,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使涉老案件的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是注重上门立案。对涉老案件实行“信访预约立案”、“捎信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制度,老年当事人不用出门,只需打个电话或者让人捎个信通知就近的法庭,法庭就会指派人员到老年人的住所为其提供立案服务,同时积极做好困难老人诉讼费的减、缓、免交工作,使经济困难的老人及时得到救助,较好解决了老年人的“告状难”问题。

        三是注重巡回审理。对涉老案件原则上全部实行“就地办案”、“上门办案”制度,做到可去可不去的办案场所以去为主,可省可不省当事人诉累的以省为主,可做可不做的调解工作以做为主,从而达到让老年人“少跑路、少花钱、少操心”的“三少”效果。

        四是注重先予执行。对赡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涉老案件,从照顾老年人的角度出发,对案件事实清楚且不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会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的,积极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

        五是注重回访。为使赡养等涉老案件不留后遗症,保障老年人权益切实得到实现,该院还坚持涉老案件案后回访制度,对回访中发现的履行义务不到位的案件及时进行督促,对子女经济确有困难的积极协调民政等有关部门予以救助,使广大老年人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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