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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法院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人民法庭建设全面提升

  发布时间:2011-07-04 11:24:11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党组为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守好前沿阵地,法庭设立党支部,强化日常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建设轨道,法庭建设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法庭党支部建设。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彰显党员干警的先进性。基层法庭成立党支部,使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有效防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确保干警两袖清风,秉公办案。

        二是落实党组包庭制度。党组成员,每人分包定点联系两个法庭,每个月到法庭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不少于3次,对法庭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庭建设负总责,年终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述职,接受评议,对年度绩效考评排名最后一名的法庭,分包领导党组会上检讨责任,法庭庭长诫免谈话。

        三是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对法庭受案范围,收费标准,案件审理(执行)期限规定,人民法庭十项便民措施,省院“十条禁令”,庭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照片、姓名,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员及联系电话等七项内容在法庭醒目位置,统一制作标牌,公布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是落实值班及接待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来电、来信、来访群众认真做好登记,并耐心说服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行使诉权。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党组的工作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涉诉信访、法庭值班等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制度,院长每月定期不定期检查;包庭领导每星期检查不少于2次。通过检查,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的政策、法院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六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对弱势群体,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以及涉及赡养、抚养、继承的案件,到农村、田间地头、社区开庭,巡回办案,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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