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请人帮忙干活,本应心怀感激,而被告人陈某却心生歹念,对受害人强制猥亵。7月4日,虞城县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10月27日晚,被告人陈某到王某家中让王某及其女儿王某某帮忙填写扶贫表。零时许,被害人王某某去堂屋东间母亲的床上一起睡觉。后来陈某和王某填好表,陈某趁王某去厨房做饭之机,用手抚摸正在睡觉的王某某的脸、肚子、阴部等部位进行猥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乘被害人熟睡之机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庭审中认罪、悔罪,其家人已与被害人及其家人达成谅解协议,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等综合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