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审判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是新闻发布。落实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将案件审理情况及社会效果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由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将重大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展及判决情况及时发布。
二是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网络和电子屏幕的作用,除开庭前张贴公告外,在本院网站和院内电子屏幕上将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公告。还将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各庭庭长、副庭长、执行员姓名和职务等利用电子屏幕公布,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是庭审公开。社会公众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安全检查均可参加旁听。除场地受限需发放旁听证外,其他情况一律自由旁听。对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同时,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实行网上庭审直播,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四是组织旁听。社会各界关注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开庭前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播放滚动字幕,发布一些重要案件的开庭信息,动员人民群众参加旁听。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倾听群众呼声。
五是公开宣判。对涉黑案件和有重大影响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适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提前将时间、地点、案件名称在本院门外张贴公告和在本院网站上公布。
六是公众开放。坚持定期向公众开放,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