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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多项措施方便残疾人诉讼

  发布时间:2011-07-08 09:30:05


        残疾人群体是一个理应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和关爱,在司法诉讼中更应该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化服务。宁陵县法院更新观念,转变思路,积极部署多项措施,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残疾人“打官司”,把司法为民的举措落实到司法的各个环节中。

        一、推行上门服务、巡回办案。对于行动不便,不是必须到场的残疾人,通过预约之后,法院主动上门立案,减少残疾当当事人的奔波劳顿之苦;对于开庭审理的残疾人诉讼,法院主动上门审理,把法庭搬进残疾人家里;对于需要送达残疾的法律文书,法院直接把诉讼文书送达残疾当事人手里,尽量不采用其他送达方式。

        二、设立残疾人休息室。在残疾人休息里有专门的切合残疾人身体条件的设备,有专门的看护人员,甚至同时置备了一些药物用品,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真正的把残疾人当亲人,把残疾人当家人,把对残疾当事人的关心落实到细枝末节中。

        三、开通残疾人诉讼的绿色通道。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置了残疾人诉讼窗口,并配置专门的诉讼引导员,分管领导还要定期的值班负责监督,对于残疾人确保残疾人诉讼服务质量不打折扣、残疾人诉讼服务制度不流于形式。

        四、建立残疾人诉讼法律援助制度和加大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对于经济困难的残疾当事人,开展诉讼费缓减免,指定或者主动邀请有关律师代理,使残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使残疾人打官司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宁陵县法院通过以人为本,开展一系列方便残疾人诉讼的活动,以诚心换得残疾人的真心,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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