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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1-07-12 16:10:31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近年来,永城市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着力在法制宣传的机制、网络、创新建设上狠下功夫,不断夯实法制宣传工作基础,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推进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011年7月8日,《河南日报》第3版刊登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永城市法院荣获先进集体称号,也成为全省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一是抓机制,坚持一套好做法。成立了以江长涛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中,院领导始终把宣传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对带有全局性、指导性的工作,院领导亲自出题目,亲自动手撰写宣传稿件。法院有关例会都尽量吸收研究室人员参加,积极为宣传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人人身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局面。

        二是抓实效,健全一个好网络。制定出台了《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宣传工作任务,细化了宣传工作职责,建立了以研究室为主体,以宣传小组为骨干,全体审判人员参加的立体宣传网络,形成了以研究室主任和宣传专干、其他庭室骨干为成员的综合宣传网络体系。在各部门明确一名写作基础好的干警为兼职宣传员,要求每名兼职宣传员每个月给院研究室提供2篇以上高质量的宣传稿件。实行兼职宣传员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讲评,一季一排名的工作制度,鼓励兼职宣传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全院提倡领导带头,人人动手,个个投稿,形成了左右开弓、人人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

        三是抓创新,形成一个好局面。重点采取了“三个到位”的创新工作措施,使宣传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任务上计划到位。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点和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部门的特点和能力,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综合平衡,确定各单位的宣传目标,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规划》和《重点信息宣传纲要》,详尽确定一个时期的工作要点,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庭室。管理上责任到位。将宣传目标任务、考核与奖励办法向干警明示,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管理,动态考核。规定每名干警每年必须写稿5篇以上。奖惩上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对未完成宣传工作任务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干警,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010年,永城市法院共发表新闻宣传稿件1300余篇,其中国家级主要媒体20余篇,其他媒体30余篇,省级主要媒体400余篇,其他媒体700余篇,市级媒体主要媒体20余篇。今年上半年共发表宣传报道稿件659篇,其中国家级媒体26篇,省级315篇,市级214篇,有力地宣传了国家法制,提升了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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