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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奏响“法、情、理”三步曲化解积案

  发布时间:2011-07-13 08:46:24


        自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以“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抓调解,促和谐,重化解,保稳定”为工作主线,通过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方法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在化解信访积案上取得较好的效果。该院处理的各级交办信访积案21件全部化解。在此次活动中该院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法、情、理”并用,因案施策,取得了良好成绩。

        法为本:在规范信访秩序上做文章。“法”就是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章立制,改革信访工作机制。1、制订《宁陵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办法》等多种规章制度。2、设立信访接待大厅。3、配置专职信访接待员。4、实行领导接访。5、成立包案组。6、排查不稳定案件。

        情当先:在增进群众感情上多付出。在矛盾纠纷的发生上,因情而访的不乏少数,主要是由于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落实政策上,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缺乏耐心和热心,没有更好的去便民、利民,结果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对于这类问题就要多用“情”去化解,解开群众心里的疙瘩,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往往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清积”过程中,宁陵法院坚持真情打动,绝不“踢皮球”、“躲猫猫”。接访人员面对步履蹒跚的群众,每次都会耐心的听他们发牢骚、“倒苦水”,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番疏导对于这些信访者而言是莫大的安慰,既消除了怨气,也得到了“老上访”群众的尊敬与支持。用真情取信于民,靠求实化解矛盾,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宁陵法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重诺言。

        用足理:在疏通群众思想上下功夫。“公生明,理生威”。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常出现有理和无理的现象。对于有理的,就要本着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去尽力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事实情况,争得理解。相信广大群众是讲道理的。对于无理的,就要通过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劝返工作,使之明白无理访的利害关系,自然就会不访而归。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用情、用理、用法化解社会矛盾。对于涉诉信访问题,就要合理采用情理法或单用或交互使用,会更有效地化解涉诉信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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