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涉金融执行积案呈上升的趋势。2008年涉金融积案43件,涉及标的526.7万元;2009年52件,涉及标的702.45万元;2010年78件,涉及标的750万元;2011年截止5月底仍有43件涉金融案件未执结,涉及标的132万元,累计涉及标的832万元。这些积案已经成为影响宁陵金融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为此,该院启动了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人大等的沟通指导,共同探讨化解涉金融案件执行困难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互动和交流,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
三是健全执行机制,优化执行方法,改变过去的粗放式执行方法,对症下药,针对金融案件特点制定具体方法。
四是加强法院内部机构的联动,注重审判、执行工作的连续性。
五是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借助工商、银行、房地产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进行限制或媒体曝光,形成执行威慑机制。
六是实行悬赏执行,大力开展悬赏举报活动,采取网上公告、街头宣传、散发资料等手段促进执行工作的社会化和信息化。
七是向各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金融机构要严把放贷关,从源头上加强预防,从而减少涉金融案件的数量。
通过以上措施,集中执行活动开展半月时间,已实际执结该类案件72件,执行和解46件,切实提高了金融案件执行率,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和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