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会议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2011〕1号文件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永城市人民法院在积极行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请求支持。7月14日,永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永编〔2011〕41号文件,正式批准永城市人民法院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规格定为正股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审判管理办公室是协调沟通整个审判管理体系的平台和枢纽,地位重要,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本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组织实施本院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绩效考核、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其它审判综合管理工作。
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市正式批准成立,标志着该院审判管理改革工作步入正规化,它将成为该院审判管理工作新的起点,并将进一步推进该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等手段,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