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永城市法院扎实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活动

  发布时间:2011-07-15 15:48:35


        7月14日下午,永城市人民法院接到商丘市中级法院关于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巡回办案活动的通知,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根据省法院《关于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商丘市中级法院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巡回办案活动,并成立了由院长、党组书记江长涛任组长、副院长王光华、曹爱民、辛贺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具体负责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工作的协调和督导。

        该院党组强调,这次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巡回办案活动,必须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最大限度、高效快捷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全力以赴做好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诉前化解工作。

        由于党组重视,该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巡回办案活动办公室连夜加班制定工作方案,领导组连夜召集相关业务庭长和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永城市法院的所有案件逐案听取汇报,逐案分解到庭、到承办人,并提出具体要求: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诉前化解工作。二、各有关部门要将涉及到的案件及时调卷,积极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做好化解前的准备工作。三、对中院巡回办案工作组,要通力协作,搞好配合,深入开展诉前化解工作,力争在两周内完成阶段性化解任务。四、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申请人的化解工作,确保申请人服判息诉。保证完成上级法院的此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对二审维持一审裁判的申请再审案件化解率必须达到60%以上,对二审变更和改判一审裁判的申请再审案件必须达到50%以上的工作目标。五、此次活动实行通报制度,由活动办公室负责每周三对本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前化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每期通报将报院领导审阅。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