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工作信息

宁陵县法院加大判后法律释明答疑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18 09:22:07


        一、判后释明。判决不是一判了之,法官根据具体案情,以通俗易懂,富有人情味的语言在判决后行使释明权,使裁判富于动感,富有感召力。从道理、伦理、正义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点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谴责、训诫不道德行为,倡导良好的道德风范,激活长久以来的生硬判决,体现判决之道德关怀,裁判的社会效果得以进一步扩展。

        二、判后附法律条文。在判决书之后附上判决依据的详细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让被告人更加直观地理解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告诉当事人为什么这样判,不管官司结局输赢,当事人都能明明白白。判决书后附带法律条文,增强法律文书裁判的透明度,不仅能增强法院判决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也能有效地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并自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还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判后回访。执法无情,普法有情,为彻底使当事人冰释前嫌,宁陵县法院对于一些重大影响的案件定期回访,跟踪帮教,与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相关人亲密接触,倾听他们的意见和看法,解开他们的心结。同时,及时发现并矫正他们身上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各种不良行为,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和谐人际关系,做到有备而帮,因人施帮。还向他们耐心解释法律疑难问题,宣传法律知识,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判后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判后回访,送法送情,使法官的形象得到重塑。

        四、判后司法建议。宁陵县法院在判决后,积极关注民生,发现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隐患、改善工作。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