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犯作为年轻人的一部分,同样应该受到尊重,给予人性化关怀,把他们当做平等人来看待,促使其心理和行为发生积极变化,加速其成为合格公民。审判如同治病救患病,身体之病病在腠理,心理之病病在骨髓。对未成年人犯罪更要在心理上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宁陵县法院强化未成年被告人少年犯心理矫治,开展人性化审判,履行法院的社会责任,关心关爱未成年被告人健康成长。
从“心”上走进少年犯。 设立心理咨询室,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和心理咨询,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把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对于一些产生悲观厌世情绪,产生心理危机,产生自杀倾向的未成年被告人早发现早介入早治理;培训专职从事心理矫治人员,宁陵县法院要求每一名刑事干警,要一手懂法律,一手懂心理。既当审案官,又当辅导员;与心理咨询中心建立沟通联络关系,定期邀请该心理专家来给未成年被告人上心理矫治课。
从“爱”上走近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工作不仅是坐堂问案,一判既了,而应当深入学校、社区、少年监管所做大量的判后跟踪帮教和回访工作,通过朋友式家庭成员式的谈心,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情况。在爱字上,给其关怀、体贴,使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融化其冷漠的心灵。设身处地,尽可能去感受未成年被告人的精神世界内心世界,真诚地在生活上、心理上、情感上帮助他、爱护他、主动去沟通而不是去疏远他。
从“刑”上走进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心里不成熟、容易受诱惑、思想混乱、精神空虚,不能犯了一次错误就一棍子闷死,也不能认为犯了一次错误就认定他们终身是罪人。宁陵县法院要求从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健康成长和悔过自新的立场上,严格按照国家对于未成年被告人轻判轻刑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少年工作审判机制,最大限度的给予未成年教育感化和挽救。
未成年审判事关社会和谐发展,事关治安稳定大局,事关祖国未来兴旺,未成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无论怎样的强调,怎样的努力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