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准切入点、把握突破点、抓住落脚点,助推能动司法取得了较好效果。2010年,该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2009年、2010年该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并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以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处理为切入点,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通过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走访群众等方式联系基层法院和群众,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二是开展“千名法官进企业”活动,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司法建议,化解经营风险。三是开展“千名法官回访当事人”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主动登门入户,到当事人家中、单位,面见当事人,倾听诉求、听取意见、接受评判。四是适时开展集中接访和下访连心活动,近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五是每一季度对所编发的部分工作信息等汇编成册,向在商的10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年终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代表、委员,向他们通报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二、以杜绝无序操作为突破点,增强能动司法的规范性。一是制定《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调整决策、完善工作机制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制定《案件回访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及时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三是制定《重大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加强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发挥法院在维护稳定、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四是制定《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提高广大法官的责任意识,对错案责任人,无论案件经过多长时间,无论责任人调整到什么岗位,一律进行严厉问责。五是制定《巡回审判工作细则》,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即时执行,方便群众诉讼,赢得群众满意。六是每年初修订完善《全市法院诉讼调解工作方案》,开展“月调解之星”、“调解能手”竞赛活动,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群众的家门口。
三、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落脚点,增强能动司法的有效性。一是围绕案件质量开展能动司法。强化评查问责工作,将评查结果记入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及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奖优罚劣的依据。近年来,该院年平均结案率达到93.68%,经案件评查,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二是围绕调解工作开展能动司法。主动和地方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协作探索,在持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的同时,建立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机制,并加强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近年来,商丘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80%以上。三是围绕群众满意开展能动司法。大力弘扬马锡五精神,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就地调查、就地调解、就地开庭;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涉诉信访案件连年下降,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妥善审理民生案件,适时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和“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四是围绕司法为民开展能动司法。广泛设立“假日法庭”、“农忙法庭”、“灯光法庭”、“麦场法庭”等,开展“温情司法,微笑服务”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进城务工农民、低保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诉讼费的缓、减、免,出台《商丘市审判机关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2009年以来,该院向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18万元,减、免诉讼费315万元,为343名困难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