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只因被告不尽赡养义务,80多岁老母诉请断绝母子关系,因原、被告系直系血亲关系,无法脱离。7月29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驳回了原告赵某要求与被告周某断绝母子关系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系母子关系,被告系原告长子。多年来被告不尽赡养义务,在原告丈夫病重期间及去世后,被告拒不履行赡养、护理及丧葬义务,使原告承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每年支付原告赡养费、医疗费、精神慰抚金。庭审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断绝母子关系。被告在庭审中同意赡养老人,也同意把原告接过来一起居住,尽赡养义务。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尊敬长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原告庭审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断绝母子关系,因原、被告系直系血亲关系,无法脱离,原告要求与被告断绝母子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