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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举行法官与记者座谈会共筑和谐司法

  发布时间:2009-05-22 08:00:28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人民法官与新闻记者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做好新时期法院宣传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围绕服务发展大局这个重点,关注社会民生这个热点,聚焦公正司法这个焦点,改善司法环境这个难点,融法制宣传于新闻热点报道中,变“被动”为“主动”,推动法院宣传工作请进来,走出去、上质量、上水平,为构建和谐商丘,打造平安商丘,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5月21日下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共建和谐商丘,促进和谐司法”新闻媒体记者与法官座谈会上,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的一席话,让与会的河南媒体驻商记者、商丘新闻媒体记者耳目一新。

        2007年6月以来,在商丘中院新一届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抓教育、抓管理、强素质、树形象,使全市两级法院焕发了勃勃生机。尤其是巡回审判工作和案件调解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被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誉为“商丘经验” 、“商丘模式”在全省法院推广,王保存书记等市领导也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全市法院呈现出了“收案多、结案多、调解多、判决少、上访少、再审少”的“三多一少”的可喜局面,奥运会、残奥会和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均没有发生来自商丘涉诉信访干扰。商丘两级法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立权威,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表彰,为商丘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08年,睢县法院被最高法院记集体一等功,梁园区法院“双八女子法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商丘中院被评为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梁园区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09年5月18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虞城县法院大杨集法庭庭长郑勋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也是全国法院系统两名先进个人之一。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大背景下,商丘中院举办法官与记者座谈会,围绕共建和谐商丘,促进和谐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树立良好形象等议题,法官与记者广泛座谈,意义重大,影响深入。

        座谈会上,河南部分媒体驻商记者、商丘新闻媒体记者结合新闻宣传规律,对法院宣传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通过座谈,与会人员就构筑法院与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达成共识。一是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通过法制宣传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要强化对媒体监督的正确认识。媒体监督对于实现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促进公正司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所追求的最高价值与终极目标与法院工作是相一致的,即共同着力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构建和谐社会。三是要加强法院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对一些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重大、热点、焦点案件,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旁听庭审,对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四是积极为媒体报道创造良好的条件。注重教育和引导法官敢于面对媒体监督,促进阳光审判。五是法院与新闻媒体共同搞好正面典型宣传活动和宣传策划活动,扩大宣传效果,提升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六是进一步规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行为。严格规范新闻采访制度和程序规则,特别是针对个案报道,在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或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有争议的,避免新闻媒体对实体问题和法律适用进行倾向性评论,以防止产生让公众误解法律的不利影响。

        商丘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孙玉林、新闻科科长侯公涛、网络科科长吴孝海,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台、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东方今报、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商丘广播电台、商丘电视台等省市媒体站(台)长以及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建华,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任秉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海林,商丘中院部分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建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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