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把法官职业素养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常谈常抓,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采用多项举措,侧重对法官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和人格素养的大力培育,让一线法官切实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侧重培育政治素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法官才能够在办案过程中,始终树立大局意识,才能较好地平衡各种权利冲突和利益纷争。法院始终要求全体法官牢记“三个至上”的本质要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从而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司法能力。
二、侧重增强业务素养。法院要求全体法官始终恪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十条禁令”的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个别法官有损司法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号召广大法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本领,做专业型、知识型并济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以便创造性地解决和处理好各种疑难、复杂的案件。
三、侧重提高人格素养。司法人格是职业法官道德操守、法律意识和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法官首先是一名普通公民,面对当前现实,社会上的腐败之风无孔不入,法官难免受到影响,这就要求人民法官要洁身自好,要能抵挡住各种利益的诱惑。法院号召广大法官不断增强司法人格修养,严守生活小节,培养健康情趣,自觉地抵御各种利诱,提高对不正之风的免疫力,在工作和生活中把好各个关口,真正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